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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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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项目: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办理机构:
工商崇明分局企业注册科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388号  电话:59623213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申办资格:
  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职、退职、待业青年、闲散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

  申办手续:

  1、书面申请
  2、投资人、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权债务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
  4、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5、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6、分支机构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准予注销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发布)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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