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条件:
1、本县凡申办粮油零兼批企业(公司)到县粮食局粮油经营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凡从事或新开办的粮油零兼批企业在申办时必须凭以下材料才能领取《上海粮油批发资格证申请审批表》; (1)申办企业(公司)的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经本县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验资报告; (5)企业经营场所、仓库储存设施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6)有必要的粮油质量检测手段或委托检验证明材料。
对粮油零兼批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 零兼批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30万——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
审批时间: 对申办企业在交齐所有材料后,于3天内实地审核,7天内用电话或书面通知申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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