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近来,本县各级各部门多策并举,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为明确责任,建立县、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办公室,调整乡镇绿化委员会成员;由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同时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县创建办确定绿化林业建设计划,编制创建经费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乡镇进行本单位的绿化规划,并保障部分配套经费投入。为使创建工作重点突出,本县抓好城区,小集镇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建立农村义务植树制度。同时将创建工作同新农村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以及“百路千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创建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全民参与,相关部门开展绿化林业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爱我崇明、美化家园”的意识。其中,县建委将完成大型公益广告的选点创建工作;县宣传文化部门做好新闻媒体的各类宣传活动;县总工会、机管局、教育局等部门将各自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绿化知识进社区”、“省下零花钱,认养一棵树”等活动。在此基础上,本县还对项目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定期跟踪督查,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对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给予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