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高校文科毕业生:英语四级,计算机一级。应聘语文或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普通话需达到二级乙等。
3、高校理科毕业生: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二级乙等。
4、经批准确需招聘所学专业为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毕业生,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但须通过相关的学校课程考试。
5、所学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毕业生可免于提交计算机等级证书。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函:用人单位提供(电脑打印并盖章);
2、申请表:《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蓝表);
3、推荐表: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4、成绩单:应有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各学期学习成绩表(需计算机打印,原件);
5、协议书:高校统一发给毕业生的协议书(原件);
6、等级证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7、测试报告: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延安西路900号);
8、教师资格:由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方法论、普通话证书)。
材料要求:
1)纸张A4;
2)字号四号;
3)字体宋体;
4)一本证书有二页的正反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