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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崇明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要求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1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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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条件要求
   1、中学(职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做教师的准入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用人单位的申请函(电脑打印并盖章);
   2、《崇明县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意向表》;
   3、《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5、毕业生各学期成绩单(电脑打印并教务处盖章);
   6、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原件);
   注:
     1)经双方协商,可增加条款;
     2)协议生效时间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7、毕业生健康卡(原件);
   8、毕业生报到证(原件);
   9、毕业生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注:证明其非农业户口。
   10、心理素质测试(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1、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方法论、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材料要求:
   1)纸张A4;
   2)字号四号;
   3)字体宋体;
   4)一本证书有二页的正反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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