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要求
1、中学(职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做教师的准入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用人单位的申请函(电脑打印并盖章);
2、《崇明县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意向表》;
3、《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5、毕业生各学期成绩单(电脑打印并教务处盖章);
6、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原件);
注:
1)经双方协商,可增加条款;
2)协议生效时间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7、毕业生健康卡(原件);
8、毕业生报到证(原件);
9、毕业生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注:证明其非农业户口。
10、心理素质测试(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1、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方法论、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材料要求:
1)纸张A4;
2)字号四号;
3)字体宋体;
4)一本证书有二页的正反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