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服务内容:
为在本县就读的应届生及户口在本县的往届生、户口在本县的外省市就读的初中毕业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咨询报名、考试录取、来访查询等各项管理服务。
二、办事程序:
考生前往我县招生办政策咨询→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到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参加升学考试→县招生办录取。
三、办事时限:
1、政策咨询:五月初 2、考试报名:五月中旬 3、升学考试:六月下旬 4、招生录取:七、八月
四、办事依据:
1、当年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当年崇明县教育局拟定的实施意见。
五、办事部门
崇明县招生工作办公室 地点:新崇北路6号 邮编:202150 电话:59622778
告 知 单
一、报名需要备齐的材料
1、本县户口簿;
2、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初三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
3、往届生还须持有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出具的证明;
4、本人档案材料:
(1)初中毕业生登记表; (2)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 (3)体检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和往届生由招生办安排在县体检站体检)。
二、借读生填报志愿的限制规定:
非本市户口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借读高中的外地借读生,在填报志愿时,限本县范围内的普通高中。
三、招办接待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下午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