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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4-0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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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机构:崇明县文化稽查队
 
  执法范围:演出、文化娱乐、广播、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文物、印刷、体育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领域实施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城桥镇北门路9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39612034
 
  行政执法职责:
   1、制订并组织、实施稽查工作计划、方案。
   2、对本地区文化市场开展日常稽查。
   3、对本地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稽查、立案、调查、处罚。
   4、根据上级布置和本县实际情况,在本辖区内开展突击性、阶段性、重点性整治行动。
   5、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6、对本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情况、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研究。
   7、接受和听取当事人对本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陈述和申辩。
   8、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案件和上级布置案件。
   9、制作各种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10、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登记、保存,将需鉴定的暂存物品送交市有关部门鉴定。
 
行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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