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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各重点路段、重要公共场所的环境宣传检查整治告示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07-30    来源:崇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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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营造良好的迎奥运环境氛围,按照上级要求,近日县委宣传部将会同市容、工商、城管等部门对全县各重点路段、重要公共场所的环境宣传进行检查整治。请相关单位在8月3日前认真自查,及时处置陈旧、破损、过时的各类宣传广告。

  特此告示。


中共崇明县委宣传部
崇明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
崇明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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