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明确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9日举行。
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听取和审议崇明县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崇明县200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计划;3、听取和审议崇明县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崇明县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预算;4、听取和审议崇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崇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通过有关决议;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