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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党组书记、主任:顾松兰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崇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室)正副职领导职数5名。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崇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设置崇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崇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是主管全县科技、科普、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崇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与崇明县科学技术协会合署,增挂崇明县知识产权局、崇明县地震办公室牌子。县科委主要职责是:

  1、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县”发展战略,发展科技事业,促进崇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研究提出促进本县科学技术进步的措施,为县委、县政府的宏观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制定并实施县科技发展、知识产权、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编报,组织、协调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强化管理和服务。

  5、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和奖励工作。

  6、负责技术合同登记、技术市场管理(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在崇明县设立技术合同登记处)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与管理。

  7、牵头全县的科普工作,负责统筹规划、部署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

  8、负责对乡镇、县级有关委、局的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受县政府委托对乡镇科技工作进行考核。

  9、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专利行政保护,开展专利行政执法。

  10、负责地震应急职能管理和抗震设防管理。依法管理本辖区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负责地震工程安全性评价的监管。

  11、负责委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干部任免、业务指导等工作。

  12、负责办理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负责文字、组织、宣传、人事、信息、信访、老干部工作及后勤管理与保障工作等等。
  电 话: 59613971

  2、科技管理科
  主要负责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上海市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的编报及跟踪管理;县重点科研攻关推广项目的编制及实施管理;科技成果管理,主办县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创建科技示范村(场)活动等。
   电 话: 59612726 

  3、科技产业化科
  主要负责科技产业化项目的编报与管理;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与管理;推荐申报高新企业认定工作;创建科技示范企业活动等。
  电 话: 59613985

  4、知识产权科
  主要负责制定崇明知识产权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其实施、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帮助企业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专利行政保护,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开展知识产权软课题的研究工作等。
  电 话: 59621916


  5、防震减灾科
  主要负责有感地震的应急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对崇明地震应急工作实施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崇明地震应急预案工作。
  电 话:59623025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40号
联系电话:(021)59613971 (021)59622324-8477
传  真:(021)59623036
邮  编:20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