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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崇府办发〔2008〕31号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07-28    来源: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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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08年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2008年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化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沪府办发〔2008〕16号)文件精神,制定2008年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央、市要求和崇明特点,着力抓好国家《条例》和市《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能力,不断创新与拓展公开渠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透明度。以加强基础性工作为抓手,提高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逐步做到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1、推进县级“三公”部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制定行业信息公开细则,结合国家和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并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要素、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要求,通过系统内的统一部署,协调县、乡镇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财政性资金使用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加快推进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推进县和乡镇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乡镇扶贫、救济、优抚、义务教育、农业补贴等资金分配情况。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依法扩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审计结果、整改情况作为审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告、通报等形式逐步向社会公开。

  3、重点推动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强化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警类信息的公开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公开应急专业或专项预案,在遇到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防范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考试、教育收费、执法依据、劳动就业、工资福利、道路交通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依法、有序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动拆迁、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

  4、探索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在部分委办局和乡镇开展法人、行政业务等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试点基础上,形成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分类编目、登记、公开属性审核等工作方法,并逐步推广。

  5、在工商、质监、环保、卫生等领域探索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

  6、总结推广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试点成果,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领域推行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

  (二)着眼于高效便民,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服务制度。对于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新制定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发布同时公开配套性问题解答,原有且现行有效的,根据公众关注度,编制并公开便民问答。

  2、规范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开展全县公文类信息目录的登记备案,逐步建立全县公文类信息目录库,升级本县政府信息全网搜索引擎系统。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通过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公文类信息检索服务。推进行政机关的网上办公业务应用,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及时、准确、便捷、通畅”的原则,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缩短文件信息等从审签形成到提供发布的时间,确保可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渠道。完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的建设,重点推进县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向县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文化馆、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信息苑等渠道,将信息公开延伸到基层,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完善制度规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推进

  1、根据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2、健全完善机构建设和协调机制。根据《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同时,针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公开属性、公开内容等内容建立审核协调流程,并出台相应的工作办法,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3、健全和完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并出台相应的工作办法,防止政府机关不当公开或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

  4、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体系,加强工作评估和公众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序列。

  (四)加强配套工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结合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加大对《规定》实施前形成的相关文件的梳理力度。对申请集中、可以公开但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根据国家《条例》和本市《规定》,进一步调整、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并逐步将备案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交流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

  3、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力度,就国家《条例》、本市《规定》和其他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附件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表
  附件二:2008年“上海崇明”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任务表


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表

工作任务

目标和要求

责任单位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推进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县财政局

完善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县财政局

 

推进县和乡镇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乡镇扶贫、救济、优抚、义务教育、农业补贴等资金分配情况

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依法扩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县审计局

推动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

强化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警类信息公开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公开应急专业或专项预案,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防范信息。

县应急办

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考试、教育收费、执法标准、劳动就业、工资福利、道路交通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

县教育局、县质量技监局、工商崇明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建委、县交通局、亚通公司等

依法、有序地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动拆迁、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

县房地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等

推进县级“三公”部门制定行业信息公开细则

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要素、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要求,通过系统内的统一部署,协调县、乡镇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委、县级“三公”部门

探索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总结法人、空间地理、行政业务等非公开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试点经验,形成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分类编目、登记、公开属性审核等工作方法,并逐步推广。

县信息委、各相关试点部门

探索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研究形成行业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办法,探索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

工商崇明分局、县质量技监局、县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崇明分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总结推广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试点成果,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领域推行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创新拓展公开渠道

规范政府网站建设

规范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开展公文类信息目录的登记备案,逐步建立全县公文类信息目录库,升级政府信息全网搜索引擎系统,通过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公文类信息检索服务。

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委

完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的建设

推进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完善政府机关向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

县信息委、县档案局、崇明图书馆

 

完善制度规范

健全和完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并出台相应工作办法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防止政府机关不当公开或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委

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

建立责任追究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体系,加强工作评估和公众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乡镇绩效考核序列。

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委、县法制办、县信息委

 

 

 

 

加强配套基础工作

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

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对《规定》实施前形成的相关文件的梳理力度,将实际工作中,一些市民经常申请、可以公开但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各政府机关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

调整、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并逐步将备案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交流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

县信息委

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力度

就国家《条例》、本市《规定》和其他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委、县信息委


附件二


2008年“上海崇明”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任务表

序号

重点工作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工   

参见附件一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规范》要求,确保“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上本县上报信息及时、全面,内容准确、权威。

县信息委

网上办事事项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功能

各委、办、局

对门户网站市民办事、企业办事栏目的办事指南等内容进行核对、增补,更新有关办事事项并提供相应的文档及下载表格等

各委、办、局

整合网上办事栏目,降低公众查询难度

县信息委

便民服务栏目

结合本部门实际提供相关便民信息,丰富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内容

各单位

整合现有便民信息, 适应不同公众的查询习惯

县信息委

结合GIS系统的开发应用,设置本县便民电子地图

网上互动栏目

加强“领导信箱”我要咨询“等栏目建设,建立用户中心和信访反馈机制

县信访办、

各单位

开展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等互动活动

各相关单位

保障网站安全

形成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

县信息委

完善系统建设,做好Web安全发布系统、防火墙系统、病毒防治系统、邮件过滤系统等基础性工作,定期备份网站数据,并进行系统安全测评

建立预警、应急方案,确保日常和双休日、重要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安全

规范网站域名管理

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职责明确的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职责

县信息委

建立政府网站工作考核机制

县监委、

县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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