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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陆伟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崇府人〔2008〕17号

上海崇明政府网 www.cmx.gov.cn    2008-08-12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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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陆伟明任崇明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崇明县招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浩崇明县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崇明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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