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城桥镇南门路118号总工会大楼
联系电话:69693109
邮 编:202150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上海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市政府(1994)62号令]及《上海市被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沪府发(2003)66号文]、《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文]的政策宣传、解释及相关政策的衔接与协调工作。
二、负责对县、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关于征地劳动力事务方面的就业指导及协调工作。
三、负责对征用地中各类人员的认定、分类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保障、户籍“农转非”手续审核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征地劳动力安置方面的社会稳定工作,接待征地农民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征地人员历史遗留问题。
六、负责规定范围内征地养老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